安政办函〔2022〕70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
《安化县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安化县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安化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紧扣“三大支撑八项重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奋力推进五个新安化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电力、算力、动力方面的政策措施。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五好”园区建设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县经开区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用好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优办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新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县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深化政务公开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用好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县卫健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民生实事公开,对实施“一老一小”、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并广泛宣传。动态公开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三、围绕提高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深化政务公开
(九)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信息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集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为政府施政和社会监督提供基本依据。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报道等;开设规划公开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各类规划。(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注重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创新H5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更好发挥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的积极作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重点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库。(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二)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注重为企业群众提供“两在线”服务(网络在线、电话在线)。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目录清单,实行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相关资料留存村(居)委会,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联动效应,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系列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合法、合理需求。(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价
(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工作。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灵活采取电话联系、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每年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经常性开展“点对点”指导或现场授课。(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化县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统领,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服务“六稳”“六保”,为建设“开放、创新、秀美、富饶、幸福”新安化提供强力支撑。
一、纵深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一)全面强化“一网通办”支撑,推进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加强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和“一事一标准”应用力度,加大省“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和“益办事”APP推广应用。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的设置与管理。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融合,实现数据互通、服务同源、流程一致、标准统一和统一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县经开区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巩固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成果覆盖面。重点围绕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推出“退休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加装电梯一件事”“企业集群注册一件事”“企业变更一件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一件事”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高效办,高水平实现“跨县通办”“跨市通办”“全省通办”,使“一件事一次办”更好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立足群众需求,将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能够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下放,发布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乡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就近办”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全领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整体提速70%以上,实现涉企经营和建设工程项目事项审批时限整体提速80%以上。推进“全程网办”“掌上即办”。对省市公布的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施线上线下帮办导办,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对安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42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行预填预报、减填减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特殊群体“帮代办”工作,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办事体验,选派综合素质高的“帮代办”专员,开设特殊群体绿色专窗,提供免费全程“帮代办”服务。在县级政务大厅设置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对税票申领、无房证明开具、事项办理结果物领取等实现自助办理。对于公证、不动产登记等需要人工办理的事项提供节假日预约办理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放管服”重点领域改革
(六)开展市场主体纾困攻坚行动。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定期梳理更新《安化县惠企纾困政策手册》和办事指南,通过在安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惠企政策专栏,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及时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兑现,重点实现一批服务、资金、补贴等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园区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细化并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要求,建立落实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行电子印章应用。重点推行园区建设项目“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极简审批制度改革和用地清单+告知承诺制度,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推广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推动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开辟水电气报装绿色通道,对园区项目实行全程帮代办服务,为园区企业提供链式服务,进一步吸引人才、项目、资金向园区集聚,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五好”园区。(县经开区牵头、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制造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行先进制造业全生命周期企业极简审批、全产业链服务创新升级、全要素优化保障和实施服务型现代化监管,更大激发制造业企业活力。探索制定先进制造业“免罚”“免强”清单,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地。推动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25号)和《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3号),持续调整发布安化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建立告知承诺制模块,完善网上提交告知承诺书的相关制度,推进同一事项办理,同告知承诺模板、同办理流程、同办理标准。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避免监管真空、监管缺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按照《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细则(试行)》,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入驻服务、选取服务和服务评价,做好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日常运行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委托人入驻,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服务监管、信用评定等机制,做好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公共信用信息等信息平台的对接互认,加快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市场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的2022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起以“一张清单、一个专窗”为支撑的“跨省通办”通道,梳理形成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大点对点“跨省通办”力度,持续扩大“朋友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推进放权赋能
(十二)实施精准协同放权。聚焦“痛点”、瞄准“堵点”,进一步提高减权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审批关联事项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强力推进17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园区,实现工业和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审批事项可在园区全流程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2〕2号),修订并公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坚持权责法定,持续调整发布权责清单,按全省统一标准动态完善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监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免申即享清单等。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三化”管理机制,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五级60同”成果,形成“三化”统一事项管理机制、实施清单统一共性要素调整机制、“三化”成果统一应用支持机制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十四)落实湖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安化实际,制定《安化县“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加快构建完善集约高效的基础支撑体系、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利用体系、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严密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协调的管理运营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配合市里组建攻坚行动专班,完成摸清系统底数、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加快系统联通、推进数据共享等重点工作任务。到2022年底,具备实施条件的县直部门实现内部系统互联互通;配合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纵向联通,与市直部门系统的横向联通,满足政务服务办理数据共享的普遍需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县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统筹管理。采取以“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为主、临时个别项目申报为辅”的方式,实现年度集中申报、联合前置审查、集中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整合县本级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县级统筹,推进部门间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抓好县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类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建设,构建“一网统管”智慧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快速响应、联勤联动和统一调度指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八)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统一支撑能力。坚持“用户导向”,注重做精做优,优化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从“能用”“可用”向“好用”“爱用”提升。推动数字普惠,积极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密切关注数字弱势群体,体现人文关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安全,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治,抓好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构建严密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和推广应用工作。对照《湖南省市州颁发的电子证照种类一览表》梳理认领证照目录,按照电子证照模板要求向市政务数据交换平台报送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建立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的共享应用体系,推进线上线下材料减免,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多、证明多、反复提交等难题,充分释放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的改革红利,提升政务服务办事体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逐步推动电子印章在全县多个行业领域深入应用,以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为突破口,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提交可信材料、政府全程在线审批等业务场景中的便捷应用,减少纸质材料和实体印章使用,建立程序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政务服务新模式。逐步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签署文档在全县电子政务的互通互认,节约企业办事成本、减少群众办事奔波。按照省级要求统一使用省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全面落实“东接东融”。配合市级推动公安、人社、税务、卫健、医保、民政、交通、公积金、市监等单位领域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与长沙市实现“跨市通办”,相关领域高频使用的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共享互认。(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打造“无证明城市”。系统清理证明事项,编制无证明事项免提清单,完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电子批文、电子合同等电子证照汇聚应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可从平台中自动获取的证明免于提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互联网+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监管事项标准化,动态更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与权责清单等其他清单的衔接,进一步提升“照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数据支撑一体化,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推动业务应用精准化,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配合市级探索推出“一对一”“跨地区”“跨部门”的个性化应用,更好满足不同类型监管工作需要。(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二十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压实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进集约化成果应用。探索建立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长效迭代发展机制和个性创新机制,不断优化完善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充分支撑政府网站创新发展需要。优化完善统一政策文件库和查询系统,对接用户标签,实现主动智能推送。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原则上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打造政务信息传播矩阵。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信息等重点政务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务信息传播体系。积极打造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建设以安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各部门优质账号为骨干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探索差异化评价,开展分级分类管理。鼓励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根据职能分工创新栏目和服务,收集整理优秀运营案例,积极开展示范推广。(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创新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创新H5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以重点专题专栏建设为抓手,根据不同平台传播特点,推出多元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用户多角度、多层次提升解读效果。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工作,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贴近群众开展互动服务。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元化沟通渠道,构建动态更新的政务知识库,为公众提供精准、及时、智能的问答、导办、关联等服务。打造更加畅通、高效、友好的政民互动窗口,灵活开展贴近群众的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全方位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网民有序参与政府治理。(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切实做好安全防护。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内容、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等保测评、渗透测试和应急演练,重点开展用户体系安全风险排查,强化重大节日、重点时期的值班值守、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县委网信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三十)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监管。全面实施《湖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规则》(湘政办函〔2021〕89号)和《湖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评价细则》(湘政务发〔2021〕13号),健全完善行政效能日常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问责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效能监管专项提升攻关,提升行政效能监管实效。强化“红黄牌”个案追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红牌”案件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回访、责任追究分类处理、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处置、公开通报等机制,对审批严重超时的“红牌”,确保“每牌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以“好差评”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主动参与满意度评价,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好差评”全覆盖。融合“好差评”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紧紧围绕企业群众“吐槽”和“差评”处置这个重点,建立健全专员统筹监管、分工高效处置、领导审核把关和专人差评回访机制,实现每例“差评”核实到位、整改到位、反馈到位、回访到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开展政务服务攻坚行动。通过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打造“无证明城市”、新开办企业零收费、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办等攻坚举措,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科工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市公积金中心安化管理部等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建立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评价考核的“一呼即应”工作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融合各类诉求渠道,快速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建立“政企通”专席,集中受理分办企业诉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企业诉求台账制、交办制、销号制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热线工作流程,优化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十四)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2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本级“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2〕29号)部署,全面检查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找出“堵点”“痛点”,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清廉大厅”建设,大力排查整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怕、慢、假、庸、散”“吃拿卡要”“勾结黑中介”等作风和腐败问题,以此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构筑清廉堡垒,营造清廉环境。(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进一步创新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将改革创新与实际成效作为评价内容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湖南省2022年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湘政办函〔2022〕19号)等文件落实。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的通知》(益政改协调〔2022〕1号)要求,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定期开展调度督办,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通过对政务大厅设施、标识、环境、氛围建设,建立并完善窗口的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个环节标准,实现业务全覆盖、项目全覆盖、职能全覆盖、窗口全覆盖,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系列工作要求,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具有安化特色及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