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办函〔2021〕58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安化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推动安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信息公开。突出公开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相关政策举措,重点公开“八大工程”“七大计划”“四大改革行动”“五大人才工程”等方面信息。[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发布县“十四五”规划及县级其他规划,并对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高标准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经国务院统一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公开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2021年我县民生实事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信息。[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县财政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防控形式和应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立足预防预警,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更新发布解读“六稳”“六保”政策。聚焦加大对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解读“一件事一次办”相关政策举措。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施政的理解认同,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依托12345政务热线中心、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探索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完善一体化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集中统一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文件库”,全面推进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编制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全面完成和升级线下政务公开专窗,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加快完善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打通“我要看”和“我要办”,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四)加强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范围,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和上级各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和实施细则,县直有关单位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七)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要担负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将基层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县直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二级单位、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等的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主动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本工作要点,围绕主动公开创特色,依申请公开强规范,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上报本乡镇、本部门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监督评估。加大工作日常监督考核,不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