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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通湖区人民政府网 dth.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12-25 08:38 浏览次数: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20日


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全面实施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11月底,各区县(市)政府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到2021年底,各区县(市)政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各区县(市)政府将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组织开展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区县(市)政府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参考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加强本领域本系统的上下沟通衔接,协调指导各区县(市)政府抓好落实。

(1)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区县(市)政府)。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政府)。

(7)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政府)。

(8)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各区县(市)政府)。

(9)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县(市)政府)。

(10)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各区县(市)政府)。

(11)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12)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13)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政府)。

(14)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15)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

(16)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17)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政府)。

2.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具有鲜明特色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选择1-2个重点乡镇作为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今后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对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制定的标准指引和参考目录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要及时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区县(市)政府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市政府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5.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区县(市)政府要依托各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文本,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6.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完善考核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三)整合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8.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和基层政务公开数据标准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提升。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建设区县(市)“政策超市”,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两微一端”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政务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县(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规范化场所,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9.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0.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1.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会同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开展探索创新,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2.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安化县政府作为2019年通过验收的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要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引领作用,要率先全面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安化县政府)

14.开展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情况,选择成绩优秀区县(市)作为市级创新示范区。各区县(市)政府要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区县(市)直部门作为县级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市政府推荐,省政务管理服务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的程序,从2021年起开展省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积极争创“湖南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各区县(市)政府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有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

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件

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跟踪对接省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协调指导各区县(市)抓好落实。

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0年

9月底

2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各区县(市)政府

2020年

11月底

3

跟踪对接省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

市直有关部门

2022年

9月底

4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各区县(市)政府

2022年底

5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2021年底

6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7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8

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9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10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11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12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13

依托“两微一端”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政务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14

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市文旅广体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022年底

15

建立完善区县(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规范化场所,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市委宣传部、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16

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底

17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2020年11月底

18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2020年11月底

19

以为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20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市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21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2022年底

22

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率先完成各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任务。

安化县政府

2021年底

23

选择优秀区县(市)作为市级示范区,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市政务公开办

2020年底

24

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25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市政务公开办、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27

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湖南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市政务公开办,各区县(市)政府

2021年底

28

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

29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市政务公开办,各区县(市)政府

持续推进

30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政务公开办、各区县(市)政府

持续推进

31

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市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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