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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沅江市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沅江市人民政府网 www.yuanj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6-21 15:47 浏览次数:

 

沅政办发〔202211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沅江市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1


沅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紧扣省“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奋力推进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电力、算力、动力方面的政策措施,助推电力、算力、动力成为沅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产业发展“百十一”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五好”园区建设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用好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新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以及省、益阳市、沅江市重点项目等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市发改局,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深化政务公开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市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用好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全市统一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2022年沅江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民生实事深化公开,对实施“一老一小”、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困难群众等群体就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并广泛宣传。动态公开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三、聚焦提高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深化政务公开

(九)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着力加强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信息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2022年底前,市直各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为政府施政和社会监督提供基本依据。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等;开设规划公开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各类规划。(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市政务信息中心、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注重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创新H5解读、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推广开展在线访谈政策解读。更好发挥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的积极作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通过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技术运用,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重点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库。(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紧扣“三大支撑八项重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和新闻媒体,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新闻发布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二)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持续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注重为企业群众提供“两在线”服务(网络在线、电话在线)。政府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要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中央、省、益阳市、沅江市出台的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目录(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管理等中央和省另有规定的,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除外),实行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相关材料留存村(居)委会,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联动效应,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2022年底前,市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任务。(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市政务信息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系列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合法、合理需求。(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市政务信息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责任落实和业务指导

(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灵活采取电话联系、线上答疑、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每年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经常性开展“点对点”指导或现场授课。(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沅江市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抓手,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服务“六稳”“六保”,为沅江高质量发展、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纵深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一)全面强化“一网通办”支撑,推进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加强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和“一事一标准”应用力度,加大省“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广应用。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的设置与管理。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融合,实现数据互通、服务同源、流程一致、标准统一和统一监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巩固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成果覆盖面。重点围绕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推出“企业开办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企业集群注册一件事”“企业变更一件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一件事”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高效办,高水平实现“跨市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使“一件事一次办”更好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立足群众需求,将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能够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下放,发布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就近办”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全领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整体提速70%以上,实现涉企经营和建设工程项目事项审批时限整体提速80%以上。推进“全程网办”“掌上即办”。对150个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施线上线下帮办导办,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对5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行预填预报、减填减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特殊群体“帮代办”工作,突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办事体验,选派综合素质高的“帮代办”专员,开设特殊群体绿色专窗,提供免费全程“帮代办”服务。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对税票申领、无房证明开具等实现自助办理。对于公证、不动产登记等需要人工办理的事项提供节假日预约办理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放管服”重点领域改革

(六)开展市场主体纾困攻坚行动。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定期梳理更新《沅江市惠企纾困政策手册》和办事指南,通过在沅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沅江发布”“沅江市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惠企政策专栏,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及时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兑现,重点打造一批服务、资金、补贴等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市科工局牵头,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园区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细化并全面贯彻落实《沅江市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责任分解方案》(沅政办发〔20228号,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建立落实《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行电子印章应用。重点推行园区建设项目“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极简审批制度改革和用地清单+告知承诺制度,推广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推动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开辟水电气报装绿色通道,对园区项目实行全程帮代办服务,为园区企业提供链式服务,进一步吸引人才、项目、资金向园区集聚,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五好”园区。(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制造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行先进制造业全生命周期企业极简审批、全产业链服务创新升级、全要素优化保障和实施服务型现代化监管,更大激发制造业企业活力。探索制定先进制造业“免罚”“免强”清单,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市科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地。推动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25号)和《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3号),持续调整发布《沅江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建立告知承诺制模块,完善网上提交告知承诺书的相关制度,推进同一事项办理,同告知承诺模板、同办理流程、同办理标准。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避免监管真空、监管缺位。(沅江高新区、市司法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局、市市监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按照《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细则(试行)》,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入驻服务、选取服务和服务评价,做好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日常运行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委托人入驻,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服务监管、信用评定等机制,做好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公共信用信息等信息平台的对接互认,加快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市场体系。(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的2022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一张清单、一个专窗”为支撑的“跨省通办”通道,梳理形成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大点对点“跨省通办”力度,持续扩大“朋友圈”。(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推进放权赋能

(十二)实施精准协同放权。聚焦“痛点”、瞄准“堵点”,进一步提高减权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审批关联事项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强力推进省市16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园区,实现工业和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审批事项可在园区全流程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管理。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22号),修订并公布市、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坚持权责法定,持续调整发布权责清单,按全省统一标准动态完善市、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监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免申即享清单等。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三化”管理机制,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五级60同”成果,形成“三化”统一事项管理机制、实施清单统一共性要素调整机制、“三化”成果统一应用支持机制等。(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十四)落实湖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沅江实际,制定《沅江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加快构建完善集约高效的基础支撑体系、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利用体系、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严密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协调的管理运营体系。(市科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统筹管理。采取以“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为主、临时个别项目申报为辅”的方式,实现年度集中申报、联合前置审查、集中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整合市本级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遵循省、益阳市统筹的原则,避免重复投资。(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抓好无证明城市、区块链、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平台等公共基础和公共应用类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提升工程建设,构建“一网统管”智慧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快速响应、联勤联动和统一调度指挥。(市科工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打造数字政府创新应用案例。围绕新技术应用场景、跨部门协同应用场景、“无证明城市”应用等开展探索创新,争创省、益阳市试点示范。(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八)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统一支撑能力。坚持“用户导向”,注重做精做优,优化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从“能用”“可用”向“好用”“爱用”提升。推动数字普惠,积极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密切关注数字弱势群体,体现人文关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安全,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治,抓好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构建严密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和推广应用工作。对照《湖南省市州颁发的电子证照种类一览表》梳理认领证照目录,按照电子证照模板要求向市政务数据交换平台报送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建立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的共享应用体系,推进线上线下材料减免,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多、证明多、反复提交等难题,充分释放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的改革红利,提升政务服务办事体验。(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市监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逐步推动电子印章在全市多个行业领域深入应用,以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为突破口,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提交可信材料、政府全程在线审批等业务场景中的便捷应用,减少纸质材料和实体印章使用,建立程序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政务服务新模式。逐步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签署文档在全市电子政务的互通互认,节约企业办事成本、减少群众办事奔波。按照省里的要求统一使用省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打造“无证明城市”。系统清理证明事项,编制无证明事项免提清单,完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电子批文、电子合同等电子证照汇聚应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可从平台中自动获取的证明免于提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互联网+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监管事项标准化,动态更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与权责清单等其它清单的衔接,进一步提升“照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数据支撑一体化,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推动业务应用精准化,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探索推出“一对一”“跨地区”“跨部门”的个性化应用,更好满足不同类型监管工作需要。(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二十)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压实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集约化成果应用。探索建立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长效迭代发展机制和个性创新机制,不断优化完善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充分支撑政府网站创新发展需要。优化完善统一政策文件库和查询系统,对接用户标签,实现主动智能推送。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原则上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打造政务信息传播矩阵。组织本级政府网站与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信息等重点政务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务信息传播体系。积极打造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建设以沅江市政府门户网为龙头,各级政府和部门优质账号为骨干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探索差异化评价,开展分级分类管理。鼓励本级政府网站与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根据职能分工创新栏目和服务,收集整理优秀运营案例,积极开展示范推广。(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创新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创新H5解读、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以重点专题专栏建设为抓手,根据不同平台传播特点,推出多元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用户多角度、多层次提升解读效果。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工作,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贴近群众开展互动服务。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元化沟通渠道,构建动态更新的政务知识库,为公众提供精准、及时、智能的问答、导办、关联等服务。打造更加畅通、高效、友好的政民互动窗口,灵活开展贴近群众的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全方位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网民有序参与政府治理。(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切实做好安全防护。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内容、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等保测评、渗透测试和应急演练,重点开展用户体系安全风险排查,强化重大节日、重点时期的值班值守、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市委网信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政务公开

(二十九)紧扣助推高质量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深化“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注重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和参与度,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创新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开展“互动式”公开。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窗口设置,满足企业群众对公开的实际需求。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价。(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三十)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监管。全面实施《湖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规则》(湘政办函〔202189号)和《湖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评价细则》(湘政务发〔202113号),健全完善行效效能日常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问责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效能监管专项提升攻关,提升行政效能监管实效。强化“红黄牌”个案追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红牌”案件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回访、责任追究分类处理、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处置、公开通报等机制,对审批严重超时的“红牌”,确保“每牌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以“好差评”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主动参与满意度评价,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好差评”全覆盖。融合“好差评”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紧紧围绕企业群众“吐槽”和“差评”处置这个重点,建立健全专员统筹监管、分工高效处置、领导审核把关和专人差评回访机制,实现每例“差评”核实到位、整改到位、反馈到位、回访到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开展政务服务攻坚行动。通过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打造“无证明城市”、新开办企业零收费、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办等攻坚举措,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科工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建立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评价考核的“一呼即应”工作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融合各类诉求渠道,快速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建立“政企通”专席,集中受理分办企业诉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企业诉求台账制、交办制、销号制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热线工作流程,优化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

(三十四)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沅政办函〔20229号)部署,全面检查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找出“堵点”“痛点”,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清廉大厅”建设,大力排查整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怕、慢、假、庸、散”“吃拿卡要”“勾结黑中介”等作风和腐败问题,以此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构筑清廉堡垒,营造清廉环境。(市纪委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进一步创新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将改革创新与实效情况作为评价内容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沅江市2022年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落实。按照《沅江市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实施方案》(沅政改协调办〔20222号)要求,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定期开展调度督办,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将“揭榜竞优”作为2022年“放管服”改革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重要指标内容。(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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