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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政务办发〔2020〕4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23 11:00来源: 政务公开办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

 

 

 

 

务管理办公室文件

 

 

益政务办发〔20204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6项公开目录梳理任务分解的

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大通湖区委区管委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务办发〔20203号)的统一安排,为有序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特对该项工作26项公开目录梳理做如下具体任务分解: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体系,实现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公开。请各区县(市)于20201215日前,完成公开事项、内容、标准梳理,制定相应配套公开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对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26个领域和湖南省政府官网各省厅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各单位已经编制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涉及相关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由各牵头责任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梳理重点业务事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制定事项公开标准。在全面梳理重点业务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要素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按照标准推进公开。进一步对照国省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各项要素的统一公开标准,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通过全面公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规范、透明高效。

(四)固化公开流程机制。按照梳理出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公开机制,统一规范相关公开审批发布流程,形成规范化制度措施,实现公开事项信息按照标准常态化公开。

三、任务分解(见附件)。

 

附件:益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6项公开目录

任务分解表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1123

 

 

 

 

附件

 

益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6项公开目录任务分解表

序号

公开领域

责任区县(市)

1

城乡规划领域

赫山区

2

重大建筑项目领域

沅江市

3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资阳区

4

财政预决算领域

赫山区

5

安全生产领域

桃江县

6

税收管理领域

桃江县

7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

益阳高新区

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益阳高新区

9

保障性住房领域

南县

10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南县

11

生态环境领域

南县

12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大通湖区

13

公共法律服务

沅江市

14

扶贫领域

安化县

15

救灾领域

安化县

16

食品药品监管

资阳区

17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桃江县

18

就业创业领域

赫山区

19

社会保险领域

沅江市

20

社会救助领域

沅江市

21

养老服务领域

资阳区

22

户籍管理领域

益阳高新区

23

涉农补贴领域

安化县

24

义务教育领域

大通湖区

25

卫生健康领域

大通湖区

26

市政服务领域

赫山区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1123日印发